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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减免(报销)研究生培养费办理程序

作者: 时间:2009-09-28 点击数:

一、在职教师考取校内研究生

(一)持所签《吉林大学定向培养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及复印件、研究生证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审核、登记。

(二)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负责定期向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出具《减免培养费通知单》。

二、在职教师考取外单位研究生

(一)持所签《吉林大学定向培养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与收费通知单原件及其复印件、向就读单位缴纳培养费的正式发票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审核、登记。

(二)人事处审批后由本人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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