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保障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学院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要求,拟成立基础医学院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东洋
组 员:张扬 李赛尔 邓子龙 刘天琪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9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 系 人:李东洋
联系电话:0431-85619877
电子邮箱:874694132@qq.com
办公地点:基础医学院308室
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