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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交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8-13 点击数:

全体研究生同学: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齐学费、住宿费,请全体同学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费用。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研究生办公室

200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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