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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吉林大学)人员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实验课教学中的作用,关注学生实验、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性医学人才。根据学校、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中心人员职责。

一、实验中心管理体制

按教育部的要求,中心隶属于学校和基础医学院二级管理,在基础医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实验中心的机构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下设实验教学平台,每个实验教学平台设1名实验室主任,并根据实验课的年学时数,配备相应实验技术人员79名。

三、中心主任职责

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是实验中心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实验中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实验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规划。

2.负责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工作人员聘任和分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及检查、年终考核工作。

3.规划实验中心管理体制改革及资源优化配置,审批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及物资方面的协调工作和经费使用等。

4.负责实验中心规范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管理手段的建设。

5.组织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负责组织实验教材的撰写与出版以及网络课程建设。

6.主管实验中心人文环境建设,负责教学人员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7.负责实验中心工作的对外交流,安排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四、教师职责

1.实验课授课教师是实验课教学的主体,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贯穿于实验教学的始终。

2.掌握实验室安全防护基本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3.掌握本学科全部相关实验的原理和基本操作流程,熟悉相关仪器的使用方法。

4.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编写教案。首次上岗的授课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合格后方可在上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实验教学工作。

5.积极参加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用书和编制多媒体课件(含电子教案、CAI和网络课件等)

6.参与实验教学研究,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内容,设计和开设新实验,确保实验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先进性。发表高水平的实验教学论文。

7.定期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8.实验课授课教师在实验教学准备过程中,针对实验教学内容应进行预实验,并有详细的记录。

9.实验课授课教师在实验教学实践过程中应做到:

在授课过程中,必须身穿白大衣或实验服、风纪严谨、佩戴胸签。禁止使用电子通讯设备。

在上课前10分钟必须到达实验室,与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仪器与实验用品的交接。

首次实验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包括:水、电、煤气、防火和危险药品的使用与安全规则)

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动物。认真讲解各种实验仪器的操作规程,认真检查学生对仪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做到操作规范、正确使用,避免因操作不当所致的仪器损坏。对大型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的使用。督促、监督学生做好使用记录。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及时向实验技术人员反映仪器现状态,督促学生执行有关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应认真讲解实验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说明注意事项。

现场巡视指导,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一切问题。认真进行考勤登记,维护课堂纪律。

实验结束后安排值日生,并督促学生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并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与实验技术人员的交接工作,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及时评定并记录实验成绩,总结学生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11.要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严禁私自串课、停课。如遇特殊情况,须上报教务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五、实验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1.掌握有关的实验理论及实验技术,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组织和领导实验室人员开展教学、实验室管理等。

2.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材料及经费使用计划等),检查执行情况。

3.加强实验室管理,组织制定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4.组织落实实验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开展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工作。

5.参与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的编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按时开出各类实验项目,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6.负责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的申购、调试、使用、保养、报废等工作的安排和处理。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物相符,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

7.负责组织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包括实验室档案、实验项目、实验讲义档案、实验设备档案、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日志等),组织上报实验室各种报表、材料等。

8.负责撰写年终工作总结。

9.组织完成学院和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配合实验课授课教师开展实验课教学工作,切实关注学生实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规范、科学运行,现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工作职责如下:

1.热心实验室工作、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模范遵守学院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3.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协助实验课授课教师做好预实验,双方按要求在预实验记录上签字存档。

4.按实验教学计划安排,提前做好实验课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确保实验设备仪器完好、标定正确、实验试剂、药品、材料齐全。课前10分钟开放实验室,并与任课教师做好课前交接工作。

6.每次实验课前将实验器材清单列在黑板上,以便学生确认核对。

7.实验课期间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实验中的各种技术问题,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可预见事故的发生。如遇物品损坏、丢失,应调查原因并做好记录,酌情追究责任。

8.实验结束后,实验技术人员要逐一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及器材,与实验课授课教师一起确认整洁无误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9.督促实验课授课教师布置值日生清扫实验室卫生,检查合格后签字方可允许学生离开。

10.必须认真检查水、电、煤气、门窗以及实验室安全情况,确保无误并认真填写好工作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1.维护保养实验室设施、实验仪器,确保实验设施、实验仪器完好。保持实验室清洁和安全。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的管理。

12.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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