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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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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学院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14]48号)精神,我校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申报的有关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附件材料(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并请各申报单位的学术委员会严格把关,避免重复建设。
    一、申报标准
    1. 研究室申报标准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中省直单位及中医药企业建立研究室,作为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后备科研力量;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标准(中省直)》(附件2)进行申报。
    2. 二级实验室申报标准
    实验室是中医药科学实验的场所,为中医药研究提供科学、规范的专项实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中二级实验室标准(附件3)进行申报。
    二、申报原则
    原则上一个科研团队,不应重复申报研究室与实验室。
    1.专业研究与实验研究统一,如化学、生理、免疫等其研究与实验完全结合在一起,可申报实验室登记。专业研究与实验研究不统一的,或研究内容涉及多学科,可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申报研究室。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不得重复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申请表》(附件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申请表》(附件5)(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版),同时还需提交“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一份(附件6)(需签字盖章),申报材料无附件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孔德霞 联系电话:85619183
    学部联系人:周屹博   崔春爱   姜春明
    联系电话:85619276、85619570
    学校联系人:于敬鹏  温庆波
    联系电话:85166454、85167024
 
附件:1.关于开展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二级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14]48号)点击下载.rar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研究室标准(中省直)
      3.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标准
      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室申报表
      5.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申请表
      6.吉林大学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基础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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