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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纪发[2014] 14 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抓好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治理提出要求。现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各教学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师大座谈讲话的“四有”为根本,加强对广大教师的廉洁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外部干扰和诱惑。同时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和学生,把清正廉洁精神铭刻于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心中。
2.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坚决杜绝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的出现。各单位要加强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监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全校教师要遵照《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学校将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凡教师有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等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违纪的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聘任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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