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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基础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基础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为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学校有关研究生的评奖评优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内容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优秀研究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审委员会
成立基础医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以上奖项的评定工作,处理评定过程中的各项争议,并负责对此细则进行解释。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基础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
三、评审程序
1、公布评奖评优通知。
2、本人申报。
3、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4、学系、教研室、中心主任签署意见。
5、评奖评优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6、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核研究生提交的评奖评优材料,并汇总出研究生科研成果一览表,提交评审委员会。
7、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8、公示评选结果。
9、汇总上报。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规定的评选比例,以班级为单位分配评奖评优名额。
五、评审原则
1、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和医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的有关规定。
2、论文等发表时间以学校规定的日期见刊为准,其它科研成果界定按学院规定执行。
3、取消欠费研究生的参评资格。
4、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任何处分,取消参评资格。
 
                          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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