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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发放工作,拟对2015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及营养保健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定
一、关于劳动保护用品:
请各科室上报本科室2015年度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填写“吉林大学2015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同时提供与上一年度(2014年)相比有变化的人员名单。并附以说明。
二、关于营养保健津贴
请各科室上报本科室2015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名单,并填写“吉林大学”2015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2)。同时提供上一年度(2014年)相比有变化的人员名单。并附以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2015年营养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将有所调整。务请各科室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说明》(附件3),重新核定本科室享受营养保健津贴的人员和等级,确保报送名单的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等级。
2.学校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并将对具体人员岗位情况及享受等级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虚报作假者除追回多发的营养保健津贴外,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3.注意:拟报送名单需由经办人、实验室主任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2015311下班前将本科室材料报送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yjlu@jlu.edu.cn
联系方式:85619463
 
相关附件下载地址为: http://oa.jlu.edu.cn/cache/20163/show232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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