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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综治字(2016)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要求,为强化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结合学校的实际,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构建校园安全文化。科普安全知识,提升全校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领导机构

  成立吉林大学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组长:冯正玉

  成员:王玉柱、宫皓宇、杨杰

  三、活动时间、活动范围

  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贯穿全年,并将师生员工的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做到警钟长鸣,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活动范围涵盖校内各单位。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日常公益警示宣传

  1、利用电视台、吉林大学校报等媒体每周至少播出或刊出一条有关校园安全新闻。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决策部署,解读《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利用校园新闻网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警示、提示和安全常识及安全事故分析案例。

  3、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廊设置警示教育专栏。

  4、公共场所及主要道路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等。

  5、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开展校园安全警示宣传。

  (二)定期集中警示教育。

  定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剖析交通、消防、溺水、食品卫生、防拥挤踩踏等典型校园安全事故,吸取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1、校内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1)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师生员工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掌握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按照《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结合本单位建筑分布、师生人数、疏散通道、楼梯宽度等实际情况,针对火灾、地震、暴恐等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演练方案,绘制、张贴疏散路线图;多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实战型演练,使每名师生员工熟记演练疏散程序和路线,提高遇险逃生自救效率。

  2、利用军训期间通过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对新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结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119消防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开展相关的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4、利用中小学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平台做好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5、定期邀请专家对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6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议事日程。

  (三)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责任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6年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检查验收考核内容。

 

 

 

                              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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