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2019级全体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相关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开展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2019-2020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成绩显著。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4. 身心健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原则上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为研究生服务,办事公正、公平;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评选比例
1、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二)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1、涉及人员:2018级、2019级全体研究生
2、提交材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一)一式一份
3、截止时间:10月16日上午11点前,交给各班班长,班长收齐后于10月16日下午3点前提交到研办。注:研办不接受个人提交该表格。
(二)评奖评优工作
A、个人申报阶段
1、学生个人申报截止时间:10月14日下午4点前
2、申报材料:纸质版《评奖评优成果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并由导师审核材料后签字,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表中填写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一份。纸质版《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审批表》(附件三)一式一份,需要导师及学系主任签字。电子版《评奖评优成果汇总表》、《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审批表》发到jcyb701@jlu.edu.cn。
3、材料提交地点:基础楼313研究生办公室。(请务必在发送完电子版材料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注:1、表格中填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在10月20日前仍有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B、学院评审公示阶段
学院将于10月15日-20日进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并在基础医学院网站评选结果公示。
10月25日,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附件一:《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附件二:《评奖评优成果汇总表》
附件三:《研究生评奖评优申报审批表》
附件四:《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
附件五:《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六:《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
附件七:《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核定办法》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