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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7-05 点击数: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并由导师审查批准的学术文件,准备开题过程是导师 对研究生进行课题指导的重要步骤,也是师生在所选课题范围内共同切磋,整理、确定论文思路及主线的重要科学活动。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此项考核。

(一)考核条件:

1、论文选题正确; 2、研究内容恰当;3、研究方法合理;4、对研究题目理解深入;5、对相关研究领域研究现状了解全面;6、为课题研究所做的主观和客观上的准备充分。

(二)考核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与趋势;

3、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4、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5、已有科研基础与所需的科研条件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7、研究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8、参考文献

(三)具体要求

1、在掌握大量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上(特别是学科前沿)的研究动态、近年来取得的主要进展、主要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进行全面的介绍和分析,对引用的文献和论述要准确注明出处。

2、明确阐明课题研究的目的和课题的理论水平及实际意义。

3、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二分之一,参考文献中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必须有近二年内发表的文献资料。

4、开题报告应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四)考核组织:

学院按照《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办法》要求,根据不同专业以学系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开题报告考评小组,对论文工作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研究生必须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面材料提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口头报告。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相应专业的学科学位委员会成员担任,组员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导师1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12名组成,须聘请非本专业、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成员1人以上。鼓励聘请校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参加考核小组。

()、考核结果及其处理

1、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口头报告及答辩结束后,评审小组应举行内部会议讨论是否准予通过,并对通过的报告提出补充、修正意见。

2、开题报告结束后,评议小组要填写《基础医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文献综述、研究生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议。

3、对通过的开题报告,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阅通过后,将修改通过后的开题报告提交学院保存。学生将本人开题报告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考核通过,获得1个必修学分。

4、未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再次进行开题报告。第二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将进入分流状态,再次考核通过的学生取消分流状态,再次考核不通过的学生第二次进入分流状态。第三次进入分流状态的研究生将中止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中止学习者,按肄业处理;系硕博连读博士者,经本人申请,院系批准后改作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申请硕士学位。

5、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应与开题报告基本一致。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有变动时,必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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