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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博迅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0 点击数:

全体本科生:

为鼓励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在学习、科研和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集团在我院设立基础医学院博迅助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基础医学院博迅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各4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基础医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三、基本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生源地为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地区;

3.本科生一年级的评定要求为入学时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分数线50分及以上;本科二、三、四年级的评定要求为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40%;

4.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期未满不能申报。

四、评选标准

1.家庭贫困且生活俭朴者优先考虑;

2.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所学课程成绩全部优秀、在省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学期间获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专利、在学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3.团结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优先申请;

4.2023年度内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五、申报方式

申请学生提交《基础医学院“博迅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以及评审需要的佐证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874694132@QQ.com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16: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评审流程

1.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评审推荐;

3.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评结果;

4.候选人名单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开、公正。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85619877

                             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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