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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医学院关于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0-13 点击数:

各党支部: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10月9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学院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本次学院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精神,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院为重点,组建富有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新的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方法:

换届选举是党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由现任支部委员会负责,各支部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将委员名单上报院党委,经院党委批复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上报院党委。

三、原则和基本条件:

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原则和基本条件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各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2人。

2、支部委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并热爱党的工作。

(2)党性强、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法纪、廉洁奉公。

(4)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5)具有奉献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8)男同志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应未超过57周岁(195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应当未超过52周岁(195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2009 年10月12日----10月30日。各支部要在10月30日前将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上报院党委。

2.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院通知精神,对选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动员。

3.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本届支部要认真准备好工作总结,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4、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党内普遍开展一次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并切实保障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白求恩医学院党委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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