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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4 点击数:

各相关研究生及导师:

为激发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热情,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我院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质量为先,创新为要,贡献为主”的原则,体现破除“五唯”评价的相关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二、申请者条件

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院2020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秀,学术业绩突出;

5、热爱医学事业,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及奉献精神。

三、 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四、评审标准

1、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学术成果的署名顺序以自然排序为准。)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2、学术成果的认定按照《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核定办法》详见附件4)相关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申报学术业绩奖学金成果信息时,SCI论文认证网址统一填写Web of Science,填写其他网址不予认定,见刊日期以Web of Science信息检索平台的时间为准。

2)成果按文章、专利、竞赛、其他等分类进行信息录入,同时需要上载成果对应的证明文件(PDF 格式文件),用于后续的成果审核;没有上载证明文件的成果无法通过最终审核;如果成果录入有误,可点击成果列表中 “删除”按钮,然后重新录入。

3、学术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一个自然年度,即202011日—20201231日。

4、评审标准考察参评对象学术成果的同时,充分考虑课题组、导师和同学意见,严格考核参评对象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方面的日常表现,并将其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5、同等条件下,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优先考虑。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报;

2、导师推荐;

3、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初评推荐(学院评审过程中视具体情况决定公开答辩的方式和范围);

4、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获奖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通过学校财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7、获奖后如果被发现在评审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

六、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分等级进行奖励。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5万元。

七、申报方式

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和管理,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八、申报时间

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时间5月4日-5月16日,导师应于5月16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

申报学术业绩奖学金成果信息时,学生应该本着对所申报的成果负责任的态度,务必自己核对正确后,再点击“通知导师”,一旦点击“通知导师”,则不能再修改。

九、申报材料

1、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报成果一览表(详见附件5,表格须按照填表说明样表逐项如实填写)电子版于5月16日下午16:30前发送到jcyb701@jlu.edu.cn; 邮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材料(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2、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5)纸质版(须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申请者本人及导师须签字)5月17日8:30前提交到基础医学院402房间;(如届时没有恢复)

3、所有成果纸质版复印件(须与系统里面填写的内容一致,首页标注学号,姓名、联系电话)1份(与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报成果一览表纸质版一起左上角装订)5月17日8:30前提交到基础医学院402房间;

4、导师审核完毕,学生系统打印《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字后,5月17日8:30前提交到基础医学院402房间;

5、疫情管控期间,相关纸质版材料可先使用电子版(签字使用电子签名)进行替代,待解封后再补齐纸质材料。

6、请务必确认在提交纸版材料前已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表格,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材料不予接受,申请无效。

十、申诉处理  

如果对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基础医学院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最终答复意见须经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9495,QQ号:1241988898

                      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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