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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第六届吉林大学(力旺) 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5 点击数:

按照《关于启动第五届、第六届吉林大学(力旺)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力旺)捐赠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五届(2020年度)、第六届(2021年度)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第五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的参评范围为2020年度在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2.第六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的参评范围为2021年度在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1.第五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奖励博士研究生2人,奖励人民币6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人民币4万元/人。

    2.第六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奖励博士研究生2人,奖励人民币6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人民币4万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参评年度所在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各类国际和国内竞赛中成绩显著;

    (5)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负责制订评选办法,召开评选会议,确定获奖人选。评选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选相关日常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单位党政领导、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制订评选细则,召开评选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评选委员对研究生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每届可分别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参评。

    3.审核。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4.评选。评选小组组织答辩评审,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

    候选人须填写《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申报审批表》(PDF格式)《研究生社会学金申报成果一览表》(EXCEL格式),并按照填写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表中填报科研学术成果及个人获奖情况应为申报参评年度所在学历期间、且在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的。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2年09月2616:00前发至jichuyanban701@163.com超过规定时间未上报材料的,视为放弃。

    同一学历阶段,研究生不能重复获得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

 

    联系人:丁老师 孙老师

    

 

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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