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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完美奖(助)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4 点击数:

为支持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基础医学院学生在学习、科研和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突出业绩。完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设立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完美奖()学金(研究生),每年捐赠5万元,用于奖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现开展2022年度完美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完美奖学金”5人,奖励人民币5000/人;

完美助学金”5人,奖励人民币5000/人。

二、参评对象

1. 档案转入我院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 本奖(助)学金同一学历阶段最多获得一次;同一学年内,本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报;同一学历阶段本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不可与其他社会奖、励、助学金兼得。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成绩优良。

3. 参评学年学籍未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不存在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如抄袭剽窃等现象)。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

完美奖学金

1. 当前学历期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2. 当前学历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言或主持;

3. 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博士研究生有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硕士研究生有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获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专利。以上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4. 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励、助)学金且获资助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5. 在学期间取得重要积极社会影响或做出特别贡献;

6. 致力于学术研究,在学业和科研上做出表率和引领作用,愿意帮助指导其他同学学业和科研工作。

完美助学金

1. 当前学历期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2. 当前学历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言或主持;

3. 当前学历期间有科研成果发表;

4. 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励、助)学金且获资助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5. 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

6. 在学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取得重要积极社会影响或做出特别贡献。

7. 家庭贫困,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同等条件下,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

1. 202211161500前,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基础医学院40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jichuyanban701@163.com ,邮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完美奖学金申请材料 学号+姓名完美助学金申请材料。

2. 附件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和附件2《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须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纸版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3. 附件2《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须申请者本人及导师签字。纸质版成果复印件及web of science、中国知网CNKI检索页1份(与成果汇总表一起左上角装订);附件3《导师及学系考评成绩》由学系主任打分签字。

4. 学术成果请填写当前学历开始至2022930期间的成果,其它时间无效。

5. 成果为论文者,必须见刊,Epubonline、接收函无效。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署名须包含研究生指导教师。文章作者顺序以自然排序为准,各类文章不足一个A4纸版面无效。SCI论文见刊日期以Web of Science信息检索平台的时间为准,中文文章见刊日期以中国知网CNKI见刊时间为准。申报者须提供学术成果及web of science或中国知网CNKI检索页电子版和纸质版。

6. 成果为专利,授权专利本人为前三名发明人。申报者须提供专利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

7. 科研成果以学院按照《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核定办法》最终审核为准,有意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者,单项否决。

8. 申报完美助学金的同学如为经济关注对象,需提供纸质版管理系统经济关注对象申请表以及能体现出管理处审核状态的界面打印,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9. 如有其它获奖材料及相关证书可一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

接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11161500(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请务必确认在提交纸质版材料前已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表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表格,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材料不予接受,申请无效。

 

联系人:孙老师

 

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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