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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创新发展励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30 点击数:

为鼓励我校医学专业研究生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力争在医学研究中取得成绩和突破,按照《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医学创新发展励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暂行)》要求,进一步做好医学创新发展励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人数为3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0人,资助2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人,资助1万元/人。

二、资助范围及推荐名额

资助范围为取得吉林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医学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在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励学金。再次申请时,已用于参评且因此获奖的科研成果及奖励不能重复使用。

基础医学院推荐参加答辩候选人博士4人、硕士2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风端正;

4.积极参加与所属专业紧密相关的科研课题或科技创新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创新能力强,学术成果突出;

6.当前学历阶段取得与本学科相关、具有五种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学术论文本人为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授权专利本人为前三名发明人。

7.自强自立,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同等条件下,学校认定经济关注对象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四、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评选学年度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到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4.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获资助后发现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相关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向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各单位推荐。各单位进行初评,推荐本单位参评候选人,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候选人相关材料。

3.医学部评审。医学部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资助人选。

4.医学部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上报

1.附件2:《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医学创新发展励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2.附件3:《研究生申报励学金信息汇总表(医学创新发展)》

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基础医学院40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jichuyanban701@163.com ,邮件命名方式为:博/硕-学号-姓名医学创新发展励学金申请材料

接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1241000(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请务必确认在提交纸质版材料前已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材料不予接受,申请无效。


联系人:丁老师 孙老师




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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