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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吉林大学第三十八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1 点击数:

吉林大学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是我校科研育人的重要平台,旨在活跃研究生学术气氛,促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根据《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研究生科研之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0﹞55号)、《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研究生发明之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69号)、《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研究生调研之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70号),学校拟开展第三十八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与奖励金额

评选吉林大学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研究生科研之星10名、研究生科研之星提名奖10名、研究生发明之星10名、研究生调研之星10名。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科研之星获得者奖励1万元/人,科研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人,发明之星获得者奖励1万元/人,调研之星获得者奖励1万元/人。

三、评选原则

遵循“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

四、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校荣校,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5.创新能力较强,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报科研之星:2023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出版)的具有较强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代表性的学术成果(仅限一篇)


申报发明之星:2023年度,以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为专利权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且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的第一发明人;或以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为原始权利人取得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等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类型(含申请权)且有转化实施(以到款为准),包括:对外许可或转让等情况,且学生为除导师外的前两位发明人之一(仅限一项)


申报调研之星:2023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调研报告得到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正式采纳报告或应用证明(仅限一篇)。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44月159:00(以邮箱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

1)PDF格式《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研究生发明之星申报审批表》或《吉林大学研究生调研之星申报审批表》

2)PDF格式代表作品

3)WORD格式代表作品在理论、实践、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及其意义,以及学术水平的综合说明(不超过1500字,可插图、表)

4)Excel格式《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赛申报成果一览表》

以上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精英杯,发送到jichuyanban701@163.com

2、纸质版:

1)《吉林大学研究生科研之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研究生发明之星申报审批表》或《吉林大学研究生调研之星申报审批表》

2)代表作品

3)代表作品在理论、实践、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及其意义,以及学术水平的综合说明(不超过1500字,可插图、表)。

4)《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赛申报成果一览表》

纸质版材料交到402办公室


六、其他

1、科研之星、发明之星和调研之星不得重复申报;

2、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无申报资格;



联系人: 丁老师 孙老师 0431-85619495




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4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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