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校发【2015】25号)要求,为科学公正的开展基础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前对参加复试小组成员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质量,对复试结果负责。
1、资格审查:按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④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⑥考生在吉林大学网上下载《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拟定复试名单,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各复试小组实施考生复试工作。
3、复试方式: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外语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2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面试30分。
⑴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分数线,笔试为60分,面试(含外语听力测试)为90分,其中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的复议:
复试结果等信息经学院统计完成后,将于3月30日之后在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上公布,如复试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申诉。
基础医学院各学系考生复试时按血可分成如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具体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组长由复试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要求每个复试小组要有秘书1名,秘书要由教师担任,秘书对复试的全部过程进行语音或文字记录,留档备查。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全部在场时方可进行复试,成绩有效,有一人不在场或临时离开复试现场均不能进行复试工作。复试表中录取类别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填写。
⑴3月13日—16日制订、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⑶3月19日第一批复试,9:30基础2楼报告厅进行笔试,13:30各组面试。
3月19日—29日分批次复试校内外调剂考生,程序同第一批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⑷3月30日复试成绩统计整理,上报拟录取名单,调档审查。
附件:基础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