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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医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10-04-29 点击数: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李一雷

成员:李玉林 屈英和 孙连坤 费淑波 陈野 黄梅 马玲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费淑波

成员:李一雷 陈野 黄梅 马玲

二、复试办法与原则

1、复试原则: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规定执行。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前加强对参加复试人员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质量,对复试结果负责。

2、资格审查:按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考生需带齐以下材料(纸张使用16k纸):

⑴准考证(丢失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办)。

⑵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或临时证件无效)。

⑶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届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⑷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⑸硕士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吉林大学录取分数线,拟定复试名单,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各复试小组实施考生复试工作。

4、复试方式:专业课笔试50分;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5、复试内容:

⑴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⑵创新意识和能力。

⑶外语听说能力。

⑷本学科以外知识的了解,及社会实践等表现情况。

⑸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的复议: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学院统计完成后,马上上网公布,如复试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出投诉、申诉。

三、复试小组:

第一组:病理学

第二组:病理生理学

第三组:药理学

第四组:组织胚胎学

第五组:免疫学

第六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第七组:细胞生物学

第八组:病原生物学

第九组:生理学

复试小组由3-5名副教授或教授组成,组长由复试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要求每个复试小组要有秘书1名,复试时复试小组成员全部在场时方可进行复试,成绩有效,有一人不在场或临时离开复试现场均不能进行复试工作。复试表中录取类别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填写。

四、工作日程

⑴4月28日制订、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公布复试名单。

⑵5月4日8:00参加复试考生体检,地点:吉林大学第三医院保健科,需携带身份证、1张照片35元体检费。资格审查:体检后带齐资格审查材料到对面白求恩医学院3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⑶5月5日考生复试,8:30-10:30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地点:基础2楼报告厅。10:30开始综合面试。

⑷5月6日—5月10日复试成绩统计整理,公布复试结果。

⑸5月17日上报拟录取名单,调档审查。

附件:复试名单 点击下载

白求恩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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