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减化学生办理延期住宿手续,学校将延续上一年的申报方式,即因延期毕业且在学生公寓有床位的研究生,如果无需在学校住宿,需要按照研究生退寝规定办理退寝手续,退寝时间为每学期第一、第二及最后两周,期间未办理退寝手续者将视为保留床位,并继续收取住宿费。
工作流程如下:
一、6月17日--9月2日工作日,研究生可办理退寝手续。
二、9月3日-6日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延期毕业且仍需住宿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上报财务处收取住宿费用。
具体事宜请联系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王祎85168287。
新民校区公寓管理科,李东洋85619711.
基础医学院研究办,王新月85619495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基础医学院